
「我又沒有錯,為什麼要我忍?」
「我都是為了小孩。」
「不然,就離婚啊!」
但……法律上的離婚真的解決問題了嗎?
當婚姻再也走不下去時,有人為了孩子忍受家暴折磨、有人為了親權問題衝突不斷、有人將爭執延伸至法庭攻防戰、有人後悔早該離婚、有人婚後卻不付贍養費……
離了婚,一切就海闊天空了嗎?
諮商心理師 X 家事法專家的婚姻處方箋,還原25個婚姻商談現場,協助處理關係衝突,陪伴探索內在,並由家事法專家提供專業指引,跳脫離婚困境,拾回新生活!
這本書寫給:
◎ 正在婚姻困境與離婚過程中掙扎的人
◎ 社工師、諮商心理師
◎ 家事調解委員、商談員
◎ 代理家事案件的律師
◎ 司法中家事場域工作者
本書內容特色:
● 由第一線婚姻諮商心理師分享婚姻調解案例及建議。
● 結合法律博士和家事法庭法官專業見解,提供及剖析離婚相關法律知識。
● 真實還原離婚諮商、調解及訴訟過程與心情,給予支持。
▍諮商心理師的處方箋
1. 覺察內在需求,改變的開始
2. 離開對錯,面對關係的真實
3. 為了孩子放手,才是對孩子好
4. 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
▍家事法專家的處方箋
1. 善用法律資源,擺脫家庭暴力
2. 官司沒有贏家,諮商調解尋求突破
3. 離婚不單親,親子關係共守護
4. 相互合作,離婚也能好聚好散
★如果你正在為婚姻困境尋找解方:
這本書引導覺察夫妻雙方的心理需求與困難點,並由專業心理師提供改善關係的建設性意見。
★如果你正在陪伴婚姻當事人走出離婚的困境:
這本書提供不同處境下個案的商談過程,心理師分析婚姻衝突背後的本質,法官與學者從法律實務面,給予專業指引和建議,能更有效地協助當事人找到解方。
看完這本書,能夠得到:
◎ 改善婚姻關係的突破口
◎ 理解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的心理需求
◎ 學習家事商談中的法律實務知識
故事緣起
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簡稱「兒家協會」,由一群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發起,於二○○八年十月四日立案登記,以全人、全程的多元整合服務協助家事紛爭、家暴家庭及早年性創傷的成年人。
本書籌畫兩年,由兒家協會九位一線工作者包括社工與心理師撰寫改編。內容包括曾服務的十七個個案故事,以及八位已結案多年的當事人受邀回娘家,在訪談中細述自己的故事。由文字工作者高婉容進行訪談與二十五篇故事撰寫,再由林秋芬心理師根據這十五年來為兒家協會所服務家庭,改編為二十五種常見樣態,並為每一種樣態撰寫心理師觀點。此外,邀請到家事法學者鄧學仁教授及家事法庭潘雅惠法官,分別從法律面及法庭實務現場提供法律觀點,共同完成這本實用性強之書籍。
助人工作領域以生理女性居多,二十五篇故事主角性別比之生理男與女的比例為3:2,有助於工作者了解男性在婚姻衝突中的觀點。故事中的當事人即使婚姻衝突不斷,面臨外遇、家暴,有人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而選擇繼續留在婚姻、有人後悔早該離婚、有人離婚後仍持續糾葛、有人因孩子照顧而延伸戰場、有人離婚後面臨對方不付錢、不看孩子,但這些故事的當事人終歸回復到平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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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在破碎的婚姻裡掙扎─雖有保護令、外遇仍未離婚
1. 我的以為和你不同 Tina
2. 從長計議 莉亞
3. 挫敗與無力 志雄
4. 我們的婚姻沒有問題 老李
5. 都是她的錯 熊爸
6. 怨偶 老胡
第二部 為了孩子我不離婚,最後仍然調解、判離收場
1. 我知道她會對孩子好 大華
2. 名存實亡的婚姻 阿慶
3. 重建不能只有我努力 安爸
4. 孩子,我一定挽回媽媽 阿峰
5. 不得已也無仿 淑萱
6. 我被迫放手 阿芬
第三部 離婚容易解怨難─調解、判離後仍然衝突不斷
1. 我們情緒仍然綁在一起 曉涵
2. 我們都愛孩子 明勝
3. 戰場持續 芸如
4. 要怎放得下? 龍哥
5. 不要再來打擾我們 淑惠
6. 我只想見到孩子 阿民
7. 你怎可以過得好 輝哥
第四部 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離婚後即使不付錢、不給看小孩,最後各自平靜生活
1. 我坦然,孩子也坦然 淑娜
2. 我與自己和解 雅言
3. 終於放下 義明
4. 我盡力了 阿寬
5. 希望與失望 麗麗
6. 老年放手更幸福 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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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們的婚姻沒有問題 老李
5. 都是她的錯 熊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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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為了孩子我不離婚,最後仍然調解、判離收場
1. 我知道她會對孩子好 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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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建不能只有我努力 安爸
4. 孩子,我一定挽回媽媽 阿峰
5. 不得已也無仿 淑萱
6. 我被迫放手 阿芬
第三部 離婚容易解怨難─調解、判離後仍然衝突不斷
1. 我們情緒仍然綁在一起 曉涵
2. 我們都愛孩子 明勝
3. 戰場持續 芸如
4. 要怎放得下? 龍哥
5. 不要再來打擾我們 淑惠
6. 我只想見到孩子 阿民
7. 你怎可以過得好 輝哥
第四部 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離婚後即使不付錢、不給看小孩,最後各自平靜生活
1. 我坦然,孩子也坦然 淑娜
2. 我與自己和解 雅言
3. 終於放下 義明
4. 我盡力了 阿寬
5. 希望與失望 麗麗
6. 老年放手更幸福 進發
林秋芬
心理師、家事調解委員、婚姻諮詢門診駐診心理師。
近三十年的社工師、諮商心理師工作資歷,從醫院婚姻諮詢門診、社區家事商談、法院家事調解的現場,看盡婚姻關係衝突衍生更多的司法案件,更目睹因家庭關係的撕裂,許多孩子的身心健康葬送在父母的衝突中。
十五年前開始全心投入涉及司法的家事紛爭父母及孩子的工作,臨床工作為離異父母商談、離異家長共親職團體、父母離異的兒童諮商、親子會面等。研發相關服務工具與手冊,不斷思考與實踐如何協助離異父母降低衝突,至今仍在學習與努力中。
二○一五年起倡議「離婚不單親」、「離異父母共親職」,只因對孩子的愛。為鳴人堂網站的作者之一。
鄧學仁
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教授離婚相關法制已經三十多年,又擔任法院家事調解個案研討的督導,也超過十五年,可謂完全融入離婚法的理論與實務。根據多年來的實務經驗,發現夫妻處理子女親權的四個矛盾:
1.要決定子女的未來,卻執著於過去的恩怨情仇;
2.最熟悉子女的父母,卻交由陌生的法官做決定;
3.應該用愛保護子女,卻用恨的方式讓子女受傷;
4.金錢本應用於子女,卻毫不吝惜的花在訴訟上。
離婚問題在法庭裡是「結案容易了事難」,離婚訴訟沒有贏家,只有輸多或輸少而已。共同寫下這本書,並非勸和或勸離,而是希望藉由健全的離婚方式,借鏡書中的二十五個故事,讓一對不健全的夫妻,可以成為兩個健全的個人。本書就如同家裡的滅火器,可以百年不用,卻不可一日不備。
潘雅惠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
很多人想知道法官怎麼判案?簡單說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來裁判。但一樣的法條,為什麼有人勝訴有人敗訴呢?法律怎麼規定?拿什麼證據讓法官相信你說的是真的?這都是上法庭前需要知道的事。
擔任法官近三十年,其中二十年辦理家事案件,對當事人的家庭狀況甚為陌生,卻要決定他們婚姻的離合或孩子的未來,真是令人惶恐;而在看盡這麼多的恩怨情仇後,發現勝訴不一定會讓人幸福,而輸了官司人生也可能有好的轉變,或許只有愛和寬容才是家庭幸福的源頭吧!身為家事庭的法官,深切期待自己的作為可以給人溫暖和感動,用生命影響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