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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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版者(法律、房地產及生態老師,著有50多本法律等書籍)
作者對於自然法則與土地正義一書勘誤如下:
(1)書中「参」均修正為「參」。即「參與正義」才是正解。
(2)書中「衡」改為「衝」。即「衝擊」才是正解。
(3)書中「衝」改為「衡」。即「衡量」才是正解。
(4)書中「氶」改為「承」。即「承認正義」才是正解。
(5)以上錯誤均曾修正,奈何重新上架,錯誤並未更改,疑似word格式轉至電子書容許格式時,出現的錯誤,爰勘誤如上。
《更正啟示》110/10/12
恐嚇罪,非告訴乃論,之前有些文章誤寫(共6~7)篇,非常抱歉,並在此統一更正之。
另今日看新聞學法律免費電子書,先全面下架。